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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统计局关于网络、信件等多渠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1/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0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统计局关于网络、信件等多渠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通知
文  号: 鄂统发[2017]8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统计局关于网络、信件

等多渠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科研、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网络、信函等形式向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本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从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妥《鄂托克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其发送至3186938329@qq.com邮箱即可。

(二)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部门名称:鄂托克旗统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旧政府大楼二楼,邮政编码:016100传真电话:0477-6221269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受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五)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提交书面申请。

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现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鄂托克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鄂托克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    真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法人或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电子邮箱

 

传    真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可另附页)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文本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 请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