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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0/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22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22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扶贫办关于上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办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各业务股室指定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工作信息,为信息公开提供基础资料。

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我办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责任化为目标,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制作了专门的网上信息发布审批表,规定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按审批流程经相业务分管领导、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受理并答复。

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办通过鄂托克之窗、鄂尔多斯扶贫开发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着力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建设。定期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材料,对公开的信息及相关审核表格统一保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余条。

三、咨询处理情况

我办从三个方面做好咨询受理工作:一是制定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对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和网上信息查询工作。对广大群众来电和网上意见实行专人接收,跟踪回复。三是严格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要求各业务股室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办理。我办2016年现场受理和电话受理的信息查询问题全部即时作出满意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办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16年度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群众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旗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公开项目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公开渠道不够均衡,政务查询方式单一。

在今后工作中,根据全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我办具体实际,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查询的需要,积极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透明化,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