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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公安局关于印发全旗公安机关“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15/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公安局关于印发全旗公安机关“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
文  号: 鄂公发〔2017〕128号 主 题 词:

各所队室:

现将《全旗公安机关“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公安局
                          2017
1016

 

鄂托克旗公安局“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旗公安机关正规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党纪政纪警纪,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按照呼禾副市长指示精神,结合全旗公安工作实际,旗局党委决定从20171011日开始,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指导,紧密结合“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以改进作风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使全旗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助力“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为十九大安保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此次公安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旗局成立“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满成云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闫     旗公安局政委

        陶利平   旗公安局副局长

        包红霞   旗公安局副政委

        闫学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苏雅拉巴特尔   旗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薛贵珍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

        巴嘎那   旗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长

        方建云   旗公安局局长助理

  员:各所队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那仁特古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所队室整治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督工作落实。各基层所队要结合本警种、本部门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

(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整治,使公安警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及时消除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解决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弱、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抓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切实解决公安警务人员政治思想不牢、规矩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足、宗旨服务意识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促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抓执法规范的意识、抓文明执法的能力,达到人人受教育,作风有改进,管理上台阶,面貌有改观,纪律更严明,执法更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六查六改)

一查管理,重点检查管警治警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履行,整改领导班子责任意识淡薄,抓队伍不担责、不履责、不尽责等问题。

二查思想,重点检查警务人员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消极躲避,甚至立场摇摆;在金钱、美色、人情面前,抵不住诱惑,变质变节;追逐名利地位,不思进取、不甘奉献、执法为民思想不牢等问题,整改特权思想膨胀、滥用职权、漠视群众疾苦和利益等问题。

三查纪律,重点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是否自觉执行各项规定,整改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从严查处民警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以及涉枪、酒、毒、赌、色、密等行为。

四查作风,重点检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整改值班备勤不到位、出工不出力、警容着装不规范,对待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执法办案耍特权、抖威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

五查执法,重点检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按规定及时接处警;是否在执法办案中使用执法记录仪;是否依法执行扣押、查封、冻结、保全、处置涉案财物等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执行巡逻盘查检查等执法行为。整改执法主体不合格、执法不依法依规、随意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不规范、值班巡逻和执法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隐患和执法不文明现象。

六查服务,重点检查窗口单位办事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四难问题,整改服务意识不强,接待群众不认真、不热情、不耐心、不文明,办事效率低下,窗口秩序混乱,公示告知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业务办理时限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1011日—111日)

各所队室要按照旗局总体部署, 统一思想,层层动员,切实增强全体民警参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所队室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进一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学习计划见附件)

(二)自查自纠阶段(112日—1115日)

1、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座谈、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重点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安机关在执法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查纠整改。

2、查摆问题。以“六查六改”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坚持不回避、不护短,区分部门和个人,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并建立台账。各所队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对近期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执法不规范、无组织纪律等行为的案事件,特别要对具有重大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查找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危害, 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通过思想发动、谈心谈话、组织帮扶等方式,增加自查自纠效果。全体民警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报本部门存档。

(三)督查整改阶段(1115日—1210日)

旗局将以基层所队、执法岗位、执法时段、执法场所为重点,全警覆盖,从部门和民警个人两个层面,深入开展执法不规范和苗头性问题排查整改活动。突出“六查六改”,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执法环节落实程序、执法质量达到标准、执法责任逐级落实。

活动中,各所队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纪律作风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标准,建立台账,监督整改落实。

()总结提高阶段(1211-1231)

各所队室在督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及时查找原因、查补漏洞,尽快健全执法规范和动态监督预防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工作, 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和警容风纪,切实提升执勤执法形象和纪律作风的约束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弱点和隐患问题,严格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具有岗位特色的惩防体系,发挥制度的治本功效,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长效机制,并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所队室要充分认识提高公安民警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要将其作为“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队负责人亲自负责,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机制。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所队室要按照方案,结合公安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合理安排,把各环节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坚决做到“四个下功夫”,既抓好培训辅导,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突出问题针对性,在真查真找上下功夫;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注重活动针对性,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上下功夫。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法办案部门和基层所队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每一阶段、每一步骤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所队室每半月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旗纪委派驻旗公安局纪检组、警务督察大队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整治活动部署情况开展是否及时、问题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所队室要提高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整治执法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深入、不细致的,落实整改走过场、被动应付整治活动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增强全旗公安民警从严执法、规范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五)加强经验交流。各所队室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情况信息的反馈和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交流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整治活动每个阶段结束前三日内向旗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小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要于1220日前报旗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娇,电话:15247770117611744)。

邮箱:etkqwj@gat.nm

                     

 

附件

“正风纪、促规范、创满意”专项集中整治学习计划表

 

序号

时间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1

1011日—13

《人民警察法》

集中学习与自学

2

1014日—15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集中学习与自学

3

1016日—18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自学

4

1019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自学

5

1021日—24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集中学习与自学

6

1025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自学

7

1026日—103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集中学习与自学

8

111

专题讨论:本单位(部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治的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取得的成效

讨论交流

 

注:1、各所队室自行准备学习资料;

2、各所队室可根据工作实际调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时间,但务必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

3、全体民警做好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