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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调查测评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1日
名  称: 关于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调查测评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7〕22号 主 题 词:
旗纪委: 

  根据鄂尔多斯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价中心出具的《鄂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测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经过认真梳理,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包括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等方面 

  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二是形成合力,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逐步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三是加强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抵抗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和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仅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增强了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大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案件查办、廉政风险防范等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各大队、股室负责人头上五是转变管理理念,以便民为民为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问题。六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专项行动,坚决贯彻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的落实,坚持不懈地解决残存的“四风”问题,及时开展了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了“四风”问题治理成果。 

  二、单位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方面 

  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办事指南重新完善,通过办公区宣传栏、官网、微信、微博平台向社会公开,使服务群众办事更加快捷方便。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民族团结先进事迹,上墙公示栏目、办公室台签、对外宣传材料等均实现了蒙汉双语使用,审批等窗口岗位实现了蒙汉双语服务,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三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结合办公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的方式,积极拓宽了法制宣传渠道,开设了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两法衔接”和“信用双公示”工作有序开展,法制宣传方式实现了多样化目标。四是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作了规定。明确了考核内容、步骤,对考核指标进行了有效量化,制定了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单位服务态度和质量方面 

  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全面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一线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教育劝导的力度,由单一化的管理向多元化的服务转变,推行劝说—警告—暂扣—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文明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加强城管文化建设,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发挥特长,踊跃参加市、旗组织的各类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督查问责,打造过硬执法队伍。由局领导带队,督查室负责,全方位对局机关人员工作作风、一线队员执法执勤、遵纪守法情况实施动态的、同步的监督,结合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 

  一是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及市、旗配套规定的落实,坚持不懈地解决残存的“四风”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入户、明察暗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工作下功夫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一线执法队员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开展廉政讲堂、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影、参观旗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利用绩效工资,采用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的办法,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及队容风纪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加强了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四是拓宽了信访投诉渠道,通过“12319”城管服务热线、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拓展了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功能,及时查办各类投诉举办案件。五是根据城区实际,在防疫站门前广场设置了一处同时可容纳50多户流动摊贩经营的临时疏导摊位,有效缓解了无证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问题。同时,根据广大市民的需求和各类物资的不同供需时段,逐步完善了质监站西临时交易市场功能,形成了村民蔬果、皮张交易、年货物资等不同类型为一体的临时便民综合交易市场。六是加强“三乱”小广告整治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市场投资在城区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了22处信息宣传栏,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合法发布广告信息。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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